重人科办〔2022〕11号
金沙党政办公室
关于2022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安排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1〕11号)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经研究,现将学校2022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2022年清明节放假共3天,2022年4月3日至2022年4月5日,其中2022年4月3日(星期日)为公休,4月4日(星期一)调休,4月5日(星期二)为国家法定节假日,4月2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、行课。
4月1日(星期五)晚上补4月4日(星期一)晚上的课,4月2日(星期六)补4月4日(星期一)白天的课,4月1日(星期五)晚上原有的课和4月3日(星期日)的课自行调补。
二、几点要求
(一)各单位要按照学校《关于印发<休假、值班、加班管理暂行规定(修订)>的通知》(重人科〔2019〕175号)和《关于印发〈值班管理制度(修订)〉的通知》(重人科〔2019〕180号)规定,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。学校总值班室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,其他单位自行安排值班,并将值班人员、值班地点及电话联系方式,于3月30日12:00前报送党政办公室综合科(行政中心一号楼2-8室)。
(二)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,做好疫情防控、防火防盗等工作,增强自我防护和安全防范意识,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。师生员工无特殊情况不离渝。
(三)保卫处要加强节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节日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。
(四)党政领导和辅导员要确保通讯畅通,以便工作联系。
特此通知
金沙党政办公室
2022年3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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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沙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印发 |